天色未亮,厨房里只有一盏昏黄的电灯。
叶清欢站在灶台前,锅里白粥的雾气蒸腾。
林书婉已经换上了那身淡蓝色的学生装,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,好一个青春靓丽。
她正低头系着布鞋的带子,动作间,视线却不受控制地瞟向枕头。
吃早饭时,她终于还是忍不住,手悄悄伸向枕下。
“别动。”
叶清欢的声音很轻,甚至没有抬头。
林书婉的手僵在半空。
“姐,带着它,我心里踏实。”
“你是去圣约翰大学听一堂文学课,不是去十六铺码头跟青帮抢地盘。”叶清欢放下碗,目光落在她脸上,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。
“最近法租界查得有多严,你比我清楚。学校门口的暗哨,眼睛比鹰都毒。”
“一个清纯女学生,书包里搜出一把勃朗宁手枪,你猜巡捕房会不会请你去喝茶?”
林书婉的脸白了白,嘴唇动了动,却没能发出声音。
“以你的身手,赤手空拳足够应付大多数意外。带上枪,它就不是你的底牌,而是催命的符咒。”叶清欢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。
“听我的,放回去。”
林书婉最后还是屈服了,不甘地将那把冰冷的勃朗宁m1910,重新塞回了枕芯最深处。
两人在公寓路口分开,一个走向象牙塔,一个走向名利场。
叶清欢踏入圣玛利亚医院大门的那一刻,气质再度切换。
白大褂的扣子系到最上一颗,黑框眼镜隔绝了不必要的情绪,她又变回了那个医术高超又不近人情的叶医生。
“叶医生早。”护士站的小护士们齐声问好。
叶清欢点了点头,接过病历本,脚步不停地走向病房。
306病房,前几天被她从死亡线上拖回来的男人已经能坐起身。
见到叶清欢,他眼中迸发炙热,正要开口。
叶清欢只用一个眼神,就将他所有感激的话堵了回去。
“体温37度,伤口愈合良好。”
她一边记录,一边用冰冷的语调陈述:“按时服药,禁止下床。”
男人识趣地闭上了嘴,但那眼神里的崇拜与信服,几乎要满溢出来。
叶清欢心如止水。
她清楚,对这种在刀口舔血的江湖人来说,救他一命,远比给他十根金条更能收买人心。
这份人情,以后会有用的。
查完房,坐诊。
诊室外的走廊里,咳嗽声、呻吟声、家属焦灼的低语,混杂成一曲乱世的悲歌。
叶清欢刚送走一个病人,端起水杯。
“让开!都他妈让开!”
一声暴喝炸响,走廊尽头,人群像被劈开的潮水。
担架车轮子疯狂刮擦着水磨石地面,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啸。
两个短打扮的壮汉推着担架车,浑身煞气地冲进来,身后紧跟着一个头戴礼帽、帽檐压得极低的中年男人。
“医生!救人!”中年男人的声音嘶哑,却带着一股狠戾。
叶清欢放下水杯,一步上前,没有半句废话,直接掀开了盖在担架上的血布。
腥甜的血气扑面而来。
担架上躺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,面如金纸,呼吸细若游丝。
他的腹部是一个狰狞的血窟窿,灰色的衣服被染成黑红色。
“枪伤,弹头应该还在体内。”叶清欢只看了一眼,就做出了判断。
中年男人帽檐下的目光死死锁住她,像是在评估她的价值。
“小六子,通知准备手术室,通知麻醉师和护士长”叶清欢头也不回地命令道。
“好嘞姐……叶医生!”角落里一个机灵的身影立刻蹿了出来,正是如今在医院第一杂工的乔峰。
他现在改口极快,无缝切换。
中年男人一不发,从怀里掏出厚厚一叠法币,重重拍在护士站的柜台上,发出沉闷的响声。
“医药费,不够随时加。”
“人,必须给我活着弄出来。”
说完,他那双藏在阴影里的眼睛,最后深深地剐了叶清欢一眼,带着两个壮汉,消失在走廊尽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