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远肉眼可见的高兴:回府。
宋初语也急忙跟上,暗暗在心中发誓,不管婆婆如何,都喜欢他,因为他同样无底线的赞美着她的家人。
......
宋初语没想到会看到那么多人。
她从马车上下来,面前足足站了二百多人。
为首的几个男人五大三粗,络腮胡,虎背熊腰,穿着带补丁的棉衣,膘肥体健,她爹虽然也高大威猛,但斯文守礼。
而这些人,一看就是占山为王的土匪,手里的斧子上都沾着未干的血块。
这些人一动不动,好奇的看着从车上下来的女子,像看一只名贵的猴子。
这就是娃子娶的娘们子。
好看。
俊。
林清远正急的看母亲,闻,急忙回到郡主身边,伸出手,扶郡主下车,对这些人道:我娘子,安国郡主。赶紧低声在郡主耳边道:别怕,一会他们就不敢这么看你了。
二百人顿时一惊,郡主老大的官了!
瓜娃子怎么娶了郡主!
那可是郡主!
二百来人连忙跪下,又拱手又趴地,礼行的乱七八糟,一句完整的见礼词都没有说整齐。
微蕊忍不住想笑,但对上郡主看过来的目光,立即闭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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